保靖县人民政府-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明细表(保靖县洗溪湖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明细表(保靖县洗溪湖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

来源:保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9-25 字体大小: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明细表
填报单位:保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填报人: 朱民润        填报时间:2023年9月25日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依据和种类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予以公开 日期
1 保市监处罚〔2023〕44号 保靖县洗溪湖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生产不合格的食品案 保靖县洗溪湖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 93433125MA4L3PUL01 贾月明 生产不合格的食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作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100元;2处以罚款4000元,上缴国库。 保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9.24 2023.9.25
相关文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