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明细表(保靖县洗溪湖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明细表 | |||||||||
填报单位:保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填报人: 朱民润 填报时间:2023年9月25日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依据和种类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予以公开 日期 |
1 | 保市监处罚〔2023〕44号 | 保靖县洗溪湖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生产不合格的食品案 | 保靖县洗溪湖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 | 93433125MA4L3PUL01 | 贾月明 | 生产不合格的食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作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100元;2处以罚款4000元,上缴国库。 | 保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9.24 | 2023.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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