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县人民政府-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明细表(保靖县昌荣大药房)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明细表(保靖县昌荣大药房)

来源:保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1-31 字体大小: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明细表
填报单位:保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填报人:彭薇填报时间:2024年1月31日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依据和种类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予以公开 日期
1 保市监处罚[2023]167号 保靖县昌荣大药房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案 保靖县昌荣大药房 92433125MA4LKF8H3G 艾凤奎 以非药品冒充药品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 第二款第(二)项 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之规定,对保靖县昌荣大药房给予如下处罚:1、没收产品(山奈2)2包;

2、处以罚款人民币计5000元,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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