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明细表(保靖县昌荣大药房)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明细表 | |||||||||
填报单位:保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填报人:彭薇填报时间:2024年1月31日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依据和种类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予以公开 日期 |
1 | 保市监处罚[2023]167号 | 保靖县昌荣大药房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案 | 保靖县昌荣大药房 | 92433125MA4LKF8H3G | 艾凤奎 | 以非药品冒充药品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 第二款第(二)项 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之规定,对保靖县昌荣大药房给予如下处罚:1、没收产品(山奈2)2包; 2、处以罚款人民币计5000元,上缴国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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