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县人民政府-保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春节期间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保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春节期间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来源:保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2-04 字体大小: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2024年春节将至,低温雨雪天气持续,民生商品迎来消费热潮,为进一步维护良好市场价格秩序,保障人民群众消费需求,营造良好消费环境,现对县内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规定;切实履行经营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加强价格自律,规范价格行为,依法合规经营、诚信经营,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二、各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经营者销售粮、油、肉、蛋、菜、奶等重要民生必需品时,不得囤积居奇、串通涨价或操纵市场价格,严格实行明码标价,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经营者在开展促销活动中,要认真规范自身的价格行为,明码标价诚信经营,严禁利用促销活动实施价格欺诈。

三、各住宿、餐饮、娱乐、旅游、洗车、美容美发、外卖等服务行业经营者,要严格做好线上线下的明码标价,标价内容真实准确,要严格履行价格承诺,不得在电商平台等渠道预订订单生效的情况下单方面毁约或擅自提高价格。有偿提供商品和服务时,应标明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信息,不得误导、欺诈消费者,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旅游景点门票价格应严格执行优惠、减免措施。

四、各类停车场经营者应按规定明码标价,在停车场入口处、缴费地点等显著位置设置公示牌,标明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投诉举报电话以及免费时间等内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严禁超标准收费。

五、高档白酒、茶叶等礼品销售经营者销售商品时,应按照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工作,不得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强制捆绑搭售其他商品和服务,变相抬高商品价格;严禁通过虚假促销活动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六、各医药零售及相关经营者要切实加强价格自律,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守信、质价相符原则,依法合理制定价格,保障药品价格稳定。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及囤积居奇、强制搭售、哄抬价格;严格执行医药用品明码标价规定,醒目标明品名、价格和计价单位等信息,并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

各有关经营者应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规范价格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市场价格检查执法力度,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价格违法行为公开曝光。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发现价格违法行为的,请及时拨打12345、12315进行投诉举报。



保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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