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县人民政府-彭诚无《烟草专卖许可证》销售烟草专卖品案

彭诚无《烟草专卖许可证》销售烟草专卖品案

来源:保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12-10 字体大小: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明细表(台账)
填报单位:保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填报人:周呈        填报时间:2024年12月9日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依据和种类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予以公开 日期
1 保市监处罚〔2024〕118号 彭诚无《烟草专卖许可证》销售烟草专卖品案 彭诚
彭诚 无《烟草专卖许可证》销售烟草专卖品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条、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第二款 第(三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及符合《《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国市监法[2022]2号)的规定,对彭诚给予如下处罚:
处以违法经营总额20%的罚款,计人民币140元,上缴国库。
保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2.6 2024.12.9

保市监处罚〔2024〕107号 湘西玉昆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经营检验不合格的食品(辣椒、胡萝卜)案 湘西玉昆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914331255786043531 蔡玉坤 经营检验不合格的食品(辣椒、胡萝卜)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符合《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国市监法规[2022]2号)规定,对湘西玉昆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如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382.5元;
2、处以当事人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上缴国库。
保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2.4 2024.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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