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20年度城镇居民住房保障租赁补贴的公示(第二批)
经过两榜公示,我县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轮候对象已经确定,现拟对第二批提交资料的申请人发放2020年度住房保障租赁补贴,特公示如下,如有错漏,请于7日内(2020年12月9日内)将情况及相关佐证资料交至县政务中心三楼公租房窗口。逾期未提交的,我单位将按公示情况发放租赁补贴。本次公示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不实之处,请及时向我单位举报。举报电话:0743-7727337。
附:保靖县2020年度城镇居民住房保障租赁补贴发放明细表(第二批)
保靖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0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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