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2020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18〕118号、湘政办发〔2019〕23号文件精神和县司法局下发的《关于落实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20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行政执法制度体系建设
按照《保靖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保政办函〔2019〕69号)文件要求,我局科学部署,精心组织,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关于落实保靖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印发了《执法公示实施办法》、《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健全体制机制,强化日常工作推进,开展协调指导督促,进行学习培训宣传,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人员,并将此项工作纳入2020年度考核评议奖惩工作中。
二、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通过推行“三项制度”对城乡建设领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产生的初步成效。执法公示制度实施后,群众感受到执法更加透明,没有出现暗箱操作现象;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施后,群众感受到执法更加规范,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得到有力保护,违法现象呈下降态势,没有出现乱执法现象;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后,2020年度没有行政复议案件。通过推行“三项制度”,在城乡建设领域方面切实维护了经济社会秩序、维护了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优化了营商环境、方便了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办事,同时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并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三、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我局切实配合做好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试点的相关工作。
四、加强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管理
1、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主体的行为,同时继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目前我局共有12名执证人员,时刻加强执法人员管理,提升执法人员守法、遵法、用法意识,进一步加强对其理论和业务方面知识的培训,2020年度所有执法人员全部通过普法考试。
2、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情况,目前我局有2名执法督办人员,按照执法监督工作要求,切实加强我局单位内部执法人员执法情况,坚决杜绝违规执法现象。
五、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
2020年9月印发了《保靖县住建局(县人防办)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的通知。为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住建人员执法水平,我局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增加执法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的广泛监督;完善行政执法回避等制度。
六、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在工程质量方面,一是开展监督检测工作,我局根据年初工作计划依法开展监督检测工作。二是加强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检测单位管理,目前我县有两家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一家检测机构,通过专项检查,企业的质量控制、内务管理、原材进场复检、对比检测、监督抽样复检等制度落实较好。2020年度我县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达100%。
在安全生产方面,开展专项检查,本年度共组织“两节期间”“安全生产月”“高温汛期”等专项安全生产检查6次,下达整改通知78份,停工通知书32份,通过专项检查使用安全生产得到有效管控。2020年度我县建筑工程建设领域实现安全生产“0死亡”目标。
强化招投标监管。一是招投标监管加强标前监管。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强化招标事项核准和招标文件备案工作核查力度。明确要求核查招投标文件达40%以上,对涉及诉讼、投诉、举报项目应对招标文件做到100%核查,就举报投诉的相关内容进行详细核查并做好工作台账。重点整治量身定做、排斥潜在投标人设置资质资格、业绩、奖项等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落实标后稽查制度,实现标后稽查清单化、表格化、规范化,组织开展全县范围的标后稽查和扫黑除恶专项检查,主要针对招标成果落实、转包挂靠和违法分包、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及变更、建设单位标后管理实施、工程款和材料款拨付和是否有涉黑涉恶、违规违纪的行业乱象等7个方面重点突出问题进行稽查,为优质优价发包提供保障。
七、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和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
我局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主要依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省、州住建局门户网站,暂无专门公示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