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暂停发放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及取消保障资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2022年7月通过对全县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保障对象提交资料进行年审,发现有89户保障对象年审不合格、47户保障对象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
根据《湖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我单位拟对89户年审不合格的保障对象暂停发放租赁补贴,并按相关程序取消轮候资格;拟对47户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保障对象取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现将暂停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及取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如有异议,可以在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我单位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我单位将依法暂停发放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及取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
附件:1、暂停发放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人员名单
2、取消保障资格人员名单
保靖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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