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县人民政府-保靖县人民政府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保靖县人民政府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2-11 字体大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精神,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度保靖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附表等共九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保靖县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 http://www.bjzf.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保靖县政务服务中心;邮编:416500 ;电话:  0743-7851218 ;传真:0743-7851252; 电子邮箱:bj7719345@163.com )。

一、概述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我县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调整更新了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力量及日常工作的有效运行。继续确定以县长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及县委常委、纪委书记、一名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一名县政协副主席任副组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监察局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职能并入县政务服务中心,落实专人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和考核全县各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也都按要求及时调整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分管领导,明确了专人,专门负责信息公开有关工作。

(二)明确责任,完善工作制度。2014年,我县继续以狠抓制度落实为重点,修订完善了《保靖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保靖县政府信息公开受理举报制度》、《保靖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各单位、各乡镇形成了按时、保质、自发开展和完成各项工作的新局面。

(三)联系群众,拓展公开内容。一是突出公开重点。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和湘西自治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政务公开工作规划2011-2015)》和《湘西自治州政务服务中心“十二五”建设发展规划》的通知(州政务办发〔2011〕2号)的要求,我县重点推进了财政预算决算、保障性住房、食品安全、环境保护、招投标、生产安全事故、征地拆迁,价格和收费八大领域信息公开。二是持续推进与政府管理相关的公共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城市规划、社会发展统计信息、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就业等方面的信息。三是继续有序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按照省、州政务公开办的要求和部署,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我县及时编制了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目录和指南。该书编写了全县26个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单位的工作职能、工作地点、服务范围、服务标准、服务事项、收费项目、便民电话、服务承诺、监督电话。四是重新编制了《保靖县惠民政策资料汇编》,将18个和广大人民群众联系紧密的单位的相关惠民政策进行梳理、编定成册2.5万份,向全县各乡镇和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发放,供人民群众知晓。

(四)完善功能,畅通公开渠道。一是提升政府门户网站服务功能。我县多次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群众的需要对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改版升级,今年又增加了党务信息公开、重点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和惠民政策公开四个栏目,开通了县直各单位和各乡镇子网站,充实了各子网站内容,进一步增强了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二是依托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公开了县直有关单位行政许可事项的名称、依据、程序和要求,动态公开受理、承办、审核、批准、办结等五个审批环节,方便群众实时了解办事进展情况。三是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的信息管理、服务规范、开放责任和安全审查责任等制度,切实做到方便群众及时完整地获取政府公开信息。

(五)加强督查,确保取得实效。将各单位对《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全县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每年由县政务公开办牵头,组织对全县各单位及16个乡镇进行督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2014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306条,其中,机构职能553条、占1.82%,政府规章文件229条、占0.75%,规划、统计信息151条、占0.5%,行政收费和行政许可信息1896条、占6.26%,人事任免、政府工作报告、财政报告、政府采购信息1250条、占4.12%,扶贫助残、教育医疗、社保就业、突发事件应对、环保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监管、产品质量监管、食品药品监管信息15769条、占52.03%,政府重要会议信息76条、占0.25%,其他信息10382条、占34.26%。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全年通过保靖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4219条;县档案馆接待政府信息公开查阅1147人次,提供档案资料2120卷次、复印文件材料516张,群众满意率达100%,县图书馆接待查阅438人次;县电视台共播发由县政府提供、审核的政府新闻信息2540条;利用政务公开栏主动公开信息10952条;通过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发布政府信息12595条。

三、回应解读情况

全年回应解读数88次,其中,回应公众关注热点2次,举办新闻发布会1次,政府网站在线访谈1次,政策解读稿件发布31次篇,网络问政平台回应事件8次,领导信箱回应45件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的申请及处理情况。2014年,我县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和报告。

(二)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所有政府信息公开均实行了免费服务。

五、 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全年受理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方面问题的咨询达1620人次,均予以及时回复,满意率达100%。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投诉。

六、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我县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的情况发生。

七、 工作人员情况

我县从事政府信息公开专兼职人员达262人,其中,县政务中心专职人员8名。

八、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4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少数行政机关还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某些应付心理;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不够及时,重点不够突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和提升。2015年,我县将按照州委、州政府的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继续加强加快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国家规范要求,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加强县政府门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建设,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媒体公开、新闻发布会等平台建设,开拓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二)继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年度报告和责任追究等制度。

(三)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培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力度,加强新闻宣传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

(四)继续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会同县政府督查室等有关单位强化对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贯彻落实《条例》的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监督检查,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单位负责人:彭  林

审核人:付  威

填报人:张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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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日期:201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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