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县人民政府-保靖县市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2年度报告

保靖县市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2年度报告

来源:保靖县市监局 发布时间:2023-01-30 字体大小: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的要求,由保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而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保靖县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bjzf.gov.cn/zwgk/zfxxgknb)中进行公示。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保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保靖县信访大楼;邮编:416500;电话:0743-7723484;传真:0743-7723484;电子邮箱:bj7723484@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构。

我局对落实《条例》工作高度重视,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接受社会监督的有效方式,把贯彻落实《条例》作为机关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6位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相关股室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了专人和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并将政务公开作为局重点工作之一,纳入局内目标责任考核范畴。

(二)强化落实相关工作制度。

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解到各有关股室,强化“一把手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股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我局通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保密审查、考核、协调、评议、追究、举报和监督等十项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三)全力推进信息公开。

1、整合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强化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成立由专人专职负责政务公开平台,统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舆情观测与应对在内的各项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信息公开、政策解读、互动回应、舆情处置等分工合作机制。

2、充实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一是针对公众关心问题,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信息;二是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三是做到事前决策,事中执行和事后结果全流程信息公开;四是着力推进财物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监管、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监管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和突发事件、公共安全等信息发布。

3、改进政务信息公开方式。行政机关需要养成主动发声习惯,在做好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主阵地同时,要养成用微博、微信等方式主动对外发声的习惯。探索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参与政务公开机制。要充分运用现代传播手段,使用更加通俗的语言,让政务信息公开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少用官话套话发布信息,拉近与人民群众的距离。

(四)着力抓好平台建设。

1、以县政府网作为政府信息发布主渠道,根据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改版了政务公开网目录,明确了各栏目内应公开的信息,确保了信息公开网内容全面。

2、在立足县政府网的基础上,利用与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的合作,搭建多渠道,广覆盖、及时准确的信息发布平台。

(五)加强《条例》贯彻落实和督促检查。

2022年,我局对市监局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多次督促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思想认识不到位、信息公开栏目欠缺、信息公开不积极等问题,要求相关单位认真整改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7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对于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有待加强。接下来将加大推进食品安全、药械流通领域监管、特种设备安全、标准化战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探索分类分专题进行梳理、汇总,切实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二)加强政策解读和信息回应。紧紧围绕社会公众关心关注、涉及民生的市场监管领域政策措施,积极通过局网站、微信公众号和主流媒体等渠道,利用图片、短视频等更利于互联网传播的形式生动形象地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展示。主动快速引导、释放权威信号,及时回应关切,正面回应疑虑,提升政策解读的准确性、权威性和针对性,推动解决实际问题,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相关文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