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的要求,由县住建局编制而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保靖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bjzf.gov.cn/zwgk/zfxxgknb/)中进行公示。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保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湖南省保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邮编:416500;电话:0743-7723645;传真:无;电子邮箱:bjjs7723645@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成立了保靖县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及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切实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二)强化落实相关工作制度。制定下发了信息报送管理制度、三审三校制度,规范了我局信息报送流程、审核重点,及时、准确的反映我局重点工作情况,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全力推进信息公开。召开《条例》学习会,要求严格按照《条例》精神贯彻落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应公开的主动、及时、彻底公开,应回应解读的及时、全面解读,应申请公开的依法申请公开。
(四)着力抓好平台建设。信息公开工作中做到了专人专抓,确保网站建设有序运行。
(五)加强《条例》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信息公开工作是我局年度工作任务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各信息点必须确保按时完成年度信息报送任务。局办公室每季度对信息报送情况进行一次通报。对表现突出的,及时给予表彰奖励。对未采取有效措施、信息报送工作没有改进、年终考核时仍未完成任务的,除按规定扣除相应分值外,还将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因工作失误导致信息迟报、误报、漏报或报送信息失实被通报批评的,将根据责任对单位领导、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2023年,我局正常、规范使用县政府门户网站,并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文件材料,政府信息公开运行情况正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3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信息统计工作尚欠规范。主要是局机关办公室与局属二级机构及重点项目的实际进度情况等信息难以及时共享,信息统计难开展。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和目标,依托统一的政府网站,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提升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干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争取社会公众更深入地理解和支持;加强督促指导,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自查自检、立行整改,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行为和具体公开内容,不断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和效率;加强信息保密审查,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在公开信息前进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信息公开的真实、安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