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县人民政府-国家税务总局保靖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度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保靖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度报告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保靖县税务局 发布时间:2024-01-30 字体大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精神,我局结合自身情况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保靖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保靖县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保靖县迁陵镇建新路8号,邮编:416500,电话:0743-7722351,传真:0743-7722351)。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保靖县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文件精神,扎实推动第二批主题教育落实落细落地,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与做好纳税服务紧密结合,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大力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提升了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水平,较好地维护了纳税人的各项合法权益。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国家税务总局保靖县税务局全年累计公布各类信息217条。其中,工作动态信息36条,通知公告14条,行政许可46条,行政处罚50条,非正常户及注销公告24条,欠税公告6条,限期改正公告12条,遗失公告12条,政府采购9条,联系方式1条,人事任免信息5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年度法制报告1条。提供优质的纳税咨询及纳税辅导服务,大力推行“非接触式办税”,对外公布了两个纳税咨询服务热线,全年提供电话咨询服务780余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保靖县税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保靖县税务局未收到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

(四)政府信息管理。为搞好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国家税务总局保靖县税务局严格执行信息公开流程,做好保密审查,严格落实审批制度,每条信息填写“网站信息发布审批单”,分管办公室局领导审核、局领导签发,并指派专人负责每天登录系统,认真做好网上值班、信息发布等工作,确保发布的各类信息及时、规范。

(五)平台建设。以税务网站为政务公开的主要平台,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互联网站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办公室统筹负责网站组织保障,信息中心提供网络安全支撑,其他相关业务部门负责提供各类服务事项,公开本部门相关的政府信息,切实增强外网的可读性、功能性和实用性,及时发布新闻动态、通知公告等重要信息。

(六)监督保障。加强《条例》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县局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全年开展了2次信息发布督查,开展3次网络安全排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出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0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6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23年信息公开工作整体运行平稳,没有发生舆情或其他负面事件,但是仍旧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部分股室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流程和政策把握还不够全面;二是公开渠道有限,主要依赖传统媒体和官方网站,未能充分利用新媒体;三是政策解读的质量和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涉企惠企和便民利民政策的到达率、知晓率仍有提升空间。

改进措施:一是依法依规依程序规范信息公开,提高群众获取方面政务信息的便捷度。二是多途径、多渠道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探索微信公众号和抖音账号、政务直播等方式向群众提供政策解读和宣传服务。三是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群众为目的,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积极组织政务公开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服务水平、专业素养,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相关文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