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靖县2024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的批复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国乡振发〔2021〕3号)、《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湘委乡振组办发〔202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乡村振兴项目库批复如下:
截至11月13日,我县严格按照“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要求,完成了2024年度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入库项目审定工作,共入库项目359个,涉及金额43387.0398万元,其中产业发展类项目入库60个,涉及金额13725.636万元;就业类项目入库4个,涉及金额1200万元;乡村建设类项目入库284个,涉及金额26912.8038万元;易地搬迁后扶类项目入库6个,涉及资金208.6万元;巩固三保障成果类项目入库1个,涉及资金930万元;乡村治理和精神文明类项目入库1个,涉及资金100万元;项目管理费项目入库1个,涉及资金200万元;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项目入库2个,涉及资金110万元。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要强化项目库管理,原则上只有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管理的项目,才能列入当年涉农统筹整合使用资金、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计划。
特此批复。
监督电话:0743-78518181(县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
12317、12345(监督举报电话)
附件:1.保靖县2024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入库项目汇总表
2.保靖县2024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入库项目明细表
中共保靖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