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保靖县人社局围绕认真学法、科学普法、规范执法,结合人社职能工作,较好地完成了行政执法相关工作,现将工作主要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根据《保靖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靖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函〔2019〕69号)精神,结合人社工作实际,制定了《保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保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执法公示实施办法》、《保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及《保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点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进一步促进人社系统内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执法人员有效履行职责。
2、做好行政执法公示工作。编制《保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执法人员清单》、《保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和《保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全局17名执法人员姓名、证件编号、工作单位及职务等信息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
3、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确保程序合法正当。按照《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规定,依法及时告知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相关的执法事实、理由、依据、法定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统一着执法服装、佩戴执法标识,规范设置岗位信息公示牌,明示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办理进度查询、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等信息。
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主动亮明身份,出示省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的《湖南省行政执法证》或《劳动保障监察员证》。编制公布《保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音像记录事项清单》,明确在调查、笔录、文书送达等行政执法过程中以执法记录仪、照相机等进行记录。加强执法记录信息精细化管理,有效整合执法记录信息,形成贯穿执法过程、记录客观准确、查询方便快捷的行政执法记录链条。
4、忠实维权,做好劳资纠纷处置工作。2020年,我局共接待群众来访56起,涉及农民工1472人,简单劳资纠纷调处52起,立案调查4起,结案率达100%,帮助劳动者追回劳务报酬共计1813.5834万元。通过与各相关单位密切配合,及时化解群体性劳资纠纷隐患,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有效保证了工程建设领域劳资关系总体上稳定可控。
5、紧扣主题,开展多层次普法宣传活动。组织召开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暨宣传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会议,安排部署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宣传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开展农民工工资工作国检迎检专项检查,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工程领域实名制管理、建立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资按月足额发放、工资保证金、劳动合同签订等制度。围绕“贯彻劳动法律法规,构建
和谐劳动关系”这一主题,以“春风行动”为契机,向广大求职人员发放劳动普法宣传材料,2020 年“春风行动”中发放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材料990余份;在常规工作中,劳动部门多次深入企业用工现场进行普法宣传,开展企业劳动用工日常检查,累计检查企事业单位102家,完成劳动合同签订共1280份。
附件1:保靖县人社局2020年度行政许可情况统计表
附件2:保靖县人社局2020年度行政处罚情况统计表
附件3:保靖县人社局2020年度行政强制情况统计表
保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