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县人民政府-关于《关于划定森林防火区和森林高火险区的通告》的解读

关于《关于划定森林防火区和森林高火险区的通告》的解读

来源:保靖县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1-09-22 字体大小:


一、起草背景  

在2018年以前,根据1990年实施的《湖南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森林防火区和森林高火险区的划定由省人民政府规定。各地区天气、地理位置、森林类型不相同,统一划定不合符地方实际,不利于工作开展。2018年以后,《湖南省森林防火若干规定》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和森林高火险区,更好指导我县森林防火工作,起草本通告。区域内森林火灾发生规律,规定森林防火期,并向社会公布。为明确我县的森林防火区

二、制定目的

提高全县人民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一是明确我县森林防火区和森林高火险区范围,告知禁止野外用火地区;二是明确我县森林防火期和森林高火险期,告知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时间。

三、制定依据

《森林法》2020年7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四条第二款;

《森林防火条例》第十三条例第一款,第二十八条例第一款;

《湖南省森林防火若干规定》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四、主要内容

划定了我县森林防火区为全县行政区域内所有林业用地及距离林业用地边缘水平30米范围以内的区域。森林高火险区为白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酉水·吕洞山风景名胜区、灵角山山脉等旅游景区周边林地。每年的10月1日至第二年4月30日为我县森林防火期。春节、元宵节、清明节以及四级以上(含四级)森林火险天气和高温、大风、持续干旱等高危险天气为我县森林高火险期。

同时规定森林高火险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且规定了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的禁止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一旦发现火情,应当立即向所在乡镇或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报告,并附上报警电话。规定了违反通告的法律责任。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同时《保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全县森林防火区和森林防火期的通知》(保政办函〔2020〕53号)文件废止。

划定森林防火区和森林高火险区的通告解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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