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县人民政府-保靖县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保靖县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来源:保靖县教育和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3-07-07 字体大小:

为深化教育改革,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切实规范招生行为,促进教育公平,办人民满意教育,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23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计划

(一)小学:3270人。其中,城区1890人(实验小学540人、12个班;迁陵小学450人、10个班;岳阳学校450人、10个班;岳阳小学450人、10个班)。

(二)初中:3320人。其中,保靖民中教育集团2100人(保靖民中校区800人、16个班;雅丽校区700人、14个班;芙蓉校区600人、12个班)。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坚持“划片招生,分批次录取,超员摇号”的招生入学政策。全县小学通过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进行招生;农村初中招收就近区域内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城区初中实行多校划片、超员摇号方式招生。

(二)坚持公平公正。将公平公正作为招生入学工作的基本价值取向,坚决遏制违规招生行为,促进教育公平。推行阳光招生,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录取结果等招生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切实保障招生入学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三)坚持统筹管理。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由县教体局统筹管理,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免试就近登记入学,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由县教体局统一组织,并使用统一的招生平台进行报名、审核和录取。城区义务教育学校不得自行接受报名,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提前招生及私自招生。各中小学校起始年级招生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班额标准,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班额分别控制在45人/班、50人/班以内。

(四)严格落实教育优待政策。优先安排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子女、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等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入学。经相关部门认定的入住县慈爱园的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新生分别安排到岳阳小学和保靖民中教育集团民中校区就读。本年度内易地搬迁户义务教育阶段适龄生,由县教体局根据县易地搬迁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实提供的名单进行集中统一安置,原则上小学阶段适龄生就近安排到岳阳小学就读;初中阶段适龄生就近安排到芙蓉校区就读。就读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子女,可选择在父母任教学校就读。为帮助家长解决多校接送孩子不便的实际问题,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新生,可选择直接在其哥哥或姐姐就读的学校就读。所有符合教育优待政策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经核准后直接录取。

三、招生办法

(一)农村义务教育招生

1.农村小学

按适龄儿童户籍地、居住地等划定区域,在秋季开学时,由各乡镇学校组织实施,实行线下现场登记入学。

2.农村初中

实行免试就近入学,采取小学直升方式,由初中学校向本校招生范围内小学六年级学生及时发放录取通知书。在秋季开学时,由学校接受报名,实行线下现场登记入学。

(二)城区义务教育招生

由县教体局统筹,组织各校引导学生和家长统一使用保靖县城区中小学招生报名系统平台实施招生报名,学生家长可以在湖南省政务一体化平台和“湘易办”超级服务端“一件事一次办”服务专区中的“入学”服务主题下进行在线报名。严禁跨区域填报志愿和招生录取。

1.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

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

招生范围

实验小学:①户籍属于迁陵镇大月坡社区、二月坡社区、沙水井社区、风筝坪社区1—4村民小组的适龄儿童;②监护人在迁陵镇大月坡社区、二月坡社区、沙水井社区、风筝坪社区1—4村民小组范围内有不动产证或房产证的适龄儿童。

岳阳学校:①户籍属于迁陵镇朝阳社区、花井社区(小水田组、紫桐组、郑家坨组、郑家堡组、谢家湾组、向家组和杨家组共7个组)、魏竹路社区且居住地在迁陵东路以北至南门河以东的适龄儿童;②监护人在迁陵镇朝阳社区、花井社区(小水田组、紫桐组、郑家坨组、郑家堡组、谢家湾组、向家组和杨家组共7个组)、魏竹路社区且居住地在迁陵东路以北至南门河以东区域内有不动产证或房产证的适龄儿童。

迁陵小学:①户籍属于迁陵镇喜鹊溪社区、竹子坪社区、风筝坪社区5—11村民小组的适龄儿童;②监护人在迁陵镇喜鹊溪社区、竹子坪社区、风筝坪社区5—11村民小组区域内持有不动产证或房产证的适龄儿童;③监护人进城务工或经商半年以上,但无城区不动产证或房产证,户籍属于迁陵镇阿扎河村、陇西村、陇木峒村、通坝村、陡滩村、谭家村、王家村、三联村、龙溪坪村、四方城村、昂洞村、撒珠村、那甫村、新码村、松溪村、土碧村、府库村、利福村、普溪村、那铁村共20个村的适龄儿童及县外户籍的适龄儿童。

岳阳小学:①户籍属于迁陵镇魏竹路社区且居住地在迁陵东路以南至南门河以东的适龄儿童及入住县“慈爱园”的孤儿;②监护人在迁陵镇桐木棋社区、民瑞社区、花井社区(小水田组、紫桐组、郑家坨、郑家堡、谢家湾组、向家组和杨家组共7个组除外)、魏竹路社区且居住地在迁陵东路以南至南门河以东区域内有不动产证或房产证的适龄儿童;③监护人进城务工或经商半年以上,但无城区不动产证或房产证,户籍属于迁陵镇腊水村、杨家村、茶市村、踏梯村、哪洞村、陇洞村、扁朝村、和平村、梭西村共9个村和属于清水坪镇、比耳镇、碗米坡镇、普戎镇、复兴镇、毛沟镇、吕洞山镇、葫芦镇、水田河镇、阳朝乡、长潭河乡11个乡镇的适龄儿童;④合理安置监护人有城区公租房、易地搬迁证明的一年级适龄生(公租房由县住房保障中心出具证明,易地搬迁户由县易地搬迁出具证明)。

(2)录取批次

县城区学校招生录取按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第四批依次安排适龄儿童入学,若本批次超员,则本批次报名学生全部参加超员摇号。本批次超员摇号没有成功的学生及本批次之后的批次报名学生,由县教体局根据城区学校学位余缺情况按相对就近原则进行调剂安排。

第一批次:有户有房户子女(户籍和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均在县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和优待对象户子女;

第二批次:有户无房户子女(户籍在县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但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域无房屋产权证的适龄儿童);

第三批次:有房无户户子女(法定监护人在县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有房屋产权证,但户籍不在本区域内的适龄儿童);

第四批次:随迁户子女(法定监护人在县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合法经商、稳定务工半年以上的适龄儿童)。

(3)报名所需材料

所有批次均需提供家庭户口簿、父母身份证。第一批次另需提供家庭户口簿、父母身份证、房屋产权证或房产管理部门认定的购房证明、安置证明或教育政策优待对象相关证明。第三批次另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或房产管理部门认定的购房证明。第四批次另需提供居住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明、半年以上进城务工或经商证明(合法劳动合同、工商营业执照、务工工资流水证明等)。其中,家庭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或房产管理部门认定的购房证明、进城务工或经商证明认定期限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1日。

2.保靖民中教育集团七年级招生

实行多校划片方式招生,招生范围为实验小学、岳阳学校、迁陵小学、岳阳小学、龙溪小学、阳朝小学和涂乍小学7所小学毕业生。招生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由民中校区根据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学校毕业生志愿填报情况,按照“免试入学、指标到校、超员摇号”方式录取。第二阶段在保靖民中校区招生摇号结束后,由雅丽校区、芙蓉校区根据招生计划和城区小学毕业生志愿填报情况确定录取方式,如果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则直接录取;如果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则实行超员摇号录取。第三阶段在摇号结束后,实行均衡编班。

根据以上要求,由县教体局统筹,组织各学校引导学生和家长统一使用保靖县城区中小学招生报名系统平台实施志愿填报。实验小学、岳阳学校、迁陵小学、岳阳小学、龙溪小学、阳朝小学和涂乍小学7所小学毕业生设置三个志愿,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第三志愿可在保靖民中校区、雅丽校区和芙蓉校区三个校区中各选择一个填报,严禁三个志愿重复填报同一所学校;若学生未按要求填报志愿或不填报志愿,则由县教体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1)保靖民中校区:①直接录取经相关部门认定的入住县“慈爱园”七年级新生和符合教育优待政策的六年级毕业生;②根据实验小学、岳阳学校、迁陵小学、岳阳小学、龙溪小学、阳朝小学和涂乍小学7所小学毕业生志愿填报情况,根据各小学分配的计划实行超员摇号录取。

(2)雅丽校区:①直接录取符合教育优待政策及第一志愿填报该校且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对象;②根据实验小学、岳阳学校、迁陵小学、岳阳小学、龙溪小学、阳朝小学和涂乍小学7所小学毕业生志愿填报情况,在保靖民中校区招生结束后,实行超员摇号录取;③在学位允许的前提下,适当招收监护人属非保靖县户籍,来迁陵镇城区务工或经商,子女未在我县小学六年级毕业的非本县户籍七年级新生。

(3)芙蓉校区:①直接录取符合教育优待政策及第一志愿填报该校且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对象;②根据实验小学、岳阳学校、迁陵小学、岳阳小学、龙溪小学、阳朝小学和涂乍小学7所小学毕业生志愿填报情况在保靖民中校区招生结束后,实行超员摇号录取;③在学位允许的前提下适当招收属于迁陵镇、阳朝乡、涂乍片区户籍且在县外小学毕业需返乡就读的七年级新生。

四、时间安排及招生流程

(一)时间安排

保靖县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时间为6月22日至8月31日。

(二)招生流程

1.城区义务教育招生流程。按照志愿填报→报名审核、公示→组织录取流程依次进行。

(1)志愿填报。城区幼升小适龄生由家长登录保靖县城区中小学招生报名系统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填报志愿并上传相关材料。城区小升初招生由学生与家长登录保靖县城区中小学招生报名系统平台进行网上填报志愿,班主任及科任教师作好学生网上报名指导。(2023年6月22日至7月15日)

(2)报名审核、公示。由县教体局统筹,对城区幼升小适龄生网上报名情况进行审核,并以校进行公示。对城区小升初网上志愿填报情况进行审核,符合教育优待政策的七年级新生直接录取,并以校进行公示。(2023年7月16日至7月26日)

(3)组织录取。(2023年7月29日至8月2日)

2.全县义务教育招生顺序。按照城区小学一年级→保靖民中教育集团七年级→县内农村初中七年级→农村小学一年级招生顺序依次组织录取,完成各学段招生工作任务。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保靖县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办联系教体工作副主任、县教体局局长任副组长,县教体局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由县教体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全县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工作,负责招生工作的管理、组织和实施。各中小学相应成立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招生日常事务。

(二)加大政策宣传。充分利用电视、网站、宣传栏等媒介对教育法律法规、招生入学政策进行广泛宣传,及时主动公开招生入学相关信息,加强对主要政策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解读工作,引导家长形成合理就学预期,依法送其子女按时入学并接受完成义务教育。严格落实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实行“阳光招生”。

(三)规范招生行为。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各学校不得超计划、跨区域招生,严格控制新生班额,规范学籍管理,做好随迁子女、回原籍就读学生的学籍转接相关工作。学生及法定监护人须如实填报信息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影响学生无法正常入学,由法定监护人自己负责。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不得招收任何形式的“择校生”“借读生”,严禁争抢、买卖生源,扰乱招生秩序。县教体局要认真落实省、州、县关于招生的文件精神,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打招呼”“批条子”“走关系”。

(四)严肃招生纪律。各学校要提高政治站位,规范招生行为,确保招生工作不走样、不打折扣,切实维护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和透明。全县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各类特长生名义进行招生。各中小学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县纪委监委监督,要畅通举报申诉受理渠道,适时开展招生工作专项督查,对发布虚假招生信息、违规招生、疏于管理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相关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追责问责。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1.2023年保靖县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安排表

      2.2023年保靖县初中七年级招生计划安排表

      3.2023年保靖民中教育集团初中七年级招生计划安排表

(附件1)2023年保靖县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安排表.docx
(附件2)2023年保靖县初中七年级招生计划安排表.docx
(附件3)2023年保靖民中教育集团初中七年级招生计划.docx
相关文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