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县人民政府-保靖县2023年城区学校面向全县农村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保靖县2023年城区学校面向全县农村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7-31 字体大小:

为配合做好全县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改善城区学校教师缺员的现状,根据“保办发〔2014〕4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城区学校面向全县农村学校公开选调教师3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本县农村公办学校在编教师。

二、选调岗位

详见附件1。

三、选调条件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2.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近三年年度考核结论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应持有幼儿园(学前)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应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持有小学教师资格证编制在中学的、持有中学教师资格证编制在小学的或编制在中学目前在小学相应学科岗位任教的,可以报考小学教师岗位);报考中学教师岗位的应持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所学专业应与岗位学科相符或从事相应学科教学至少满三年。

4.报考幼儿教师、小学教师岗位应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初中教师岗位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要求:报考中小学教师年龄应在45周岁及以下(1977年8月5日以后出生),报考初中数学、初中地理、初中生物紧缺学科岗位年龄可以放宽到50周岁及以下(1972年8月5日以后出生);报考幼儿教师年龄应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8月5日以后出生)。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撤销或有关部门正在立案查处的;(2)未入编的特岗教师;(3)服务期内的公费定向培养教师;(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选调信息将通过保靖县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信息栏目、保靖县教体系统工作管理微信群和县教体局机关公示栏进行公示。

(二)报名

报名时间:8月5日—8月6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县教体局1116会议室。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近期二寸免冠照片2张,《2023年保靖县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附件2),以及报考相应学科岗位须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每人限报一个选调岗位。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组将对报考对象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结果于当天进行公示。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调动前资格复审,并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

(四)领取准考证

时间:8月8日下午15:00—18:00。

地点:县教体局组织人事股(1110室)。

(五)选调方式

本次城区学校选调教师采用“笔试+考核”的方式。选调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报请县城区学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根据报名人数、专业分布等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相应选调计划或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改报与选调条件相符的其他岗位。

1.笔试

笔试内容:笔试内容包括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科目为一科,满分100分(公共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公共知识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等,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从事相应学科教学所必备的基本知识。本次选调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考核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该岗位选调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若末位报考对象笔试成绩相同,则同时进入考核程序。考核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满分为100分。根据《2023年保靖县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考核量化评分细则》,对报考对象提供的考核材料逐项进行审核计分。报考对象提供考核材料截止时间以公示考核对象时所规定的时间为准。

(六)确定拟调对象

按笔试成绩占80%、考核成绩占20%计入综合成绩。根据报考对象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调对象。若末位报考对象的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笔试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调对象;若笔试的专业成绩又相同,则按专业知识最后一道题的得分多少确定拟调对象;若再相同,则往前一道题依次类推。

未形成有效竞争岗位的,笔试成绩须达60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若因报考对象自动放弃出现岗位空缺,则从同一岗位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选调岗位递补次数最多不超过两次。

五、选调纪律

1.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选调纪律,禁止使用任何不正当方式参与竞争,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选调资格,且3年内不得参加城区学校选调教师考试。

2.单位出示证明时需认真审核,因审核把关不严产生的相关问题由所在单位承担,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工作人员要主动遵守选调考试回避纪律,涉及到本人直系亲属参加考试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4.所有参加选调的人员均为自愿报考,被选调后应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并服从岗位职级按政策降级降等调整。

5.为增加选调工作的透明度,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特设举报电话:县教体局纪检监察室:0743-7719252;县教体局组织人事股:0743-7720891

六、本次城区学校选调教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县纪委监委驻教体局纪检组全程参与监督。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保靖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保靖县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职数表

2.2023年保靖县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

3.2023年保靖县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考核量化评分细则

保靖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7月31日

附件1:2023年保靖县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职数表.docx
附件2:2023年保靖县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docx
附件3:2023年保靖县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考核量化评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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