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县人民政府-磋商邀请公告

磋商邀请公告

来源:保靖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2-10-10 字体大小:

保靖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的保靖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保靖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服务采购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XXXCCG-2022-026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2)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3)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3、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在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网站查询相关主体的信用记录无任何不良记录,并提交截图证明。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2年10月10日至2022年10月17日止(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2:00,13:00~16:30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所有资料应加盖单位原始公章),到湖南省吉首市镇溪办事处文艺路15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1日9时00 分(北京时间、即磋商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址:保靖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1、本邀请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七、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供应商认为本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名    称:保靖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地    址:保靖县迁陵镇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18174313988

采购代理机构:湘西鑫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袁霜    杨德才                    
电    话:19873897456    15576924281      
地    址:湖南省吉首市镇溪办事处文艺路15号


备注:
1、疫情期间,各潜在供应商须按照湘西州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因防控疫情原因影响正常投标的,责任由各潜在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须做好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配戴口罩以及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有效的核酸检测证明等参加开标。

磋商邀请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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