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县人民政府-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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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号:保政办函〔2021〕93号
  • 公开责任部门:湘西州保靖县人民政府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信息时效期:2026-12-23
  • 签署日期:2021-12-23
  • 登记日期:2021-12-23
  • 发文日期:2021-12-23

保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保靖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 应急预案》的通知

来源:湘西州保靖县 发布时间:2021-12-23 字体大小:


  BJDR—2021—01009                                        保政办函〔2021〕93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保靖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保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3日    

  


保靖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目        录

  

1.总 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指挥机构

2.2应急指挥机构职责

2.3专家组

3.预防预警与信息报告

3.1监测预警

3.2预防行动

3.3信息报告

4.应急响应

4.1灾害分级

4.2分级响应

4.3应急处置

4.4社会动员

4.5信息发布

4.6应急结束

5.善后处置

5.1总结评估

5.2恢复重建

5.3保险理赔

6.应急保障

6.1队伍保障

6.2资金保障

6.3基本生活保障

6.4物资装备保障

6.5交通与通信保障

6.6医疗卫生保障

7.监督管理

7.1宣传、培训与演练

7.2责任追究

8.附则

8.1预案管理与更新

8.2预案制定与实施


1 .总

1.1编制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积极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及时、妥善地组织开展救灾工作,合理配置救灾资源,最大限度减少或者避免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湘西州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保靖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湘西自治州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预防与应急准备、预警发布与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与救援、灾后重建等工作。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强化基层、提高能力,依靠科技、有效应对。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县人民政府设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机构,组织、指挥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工作。

2.1应急指挥机构

县人民政府成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县人民政府县长任指挥长,常务副县长任常务副指挥长,其他副县长任副指挥长,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县发改局、县科工信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保靖大队、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保靖分公司、武警保靖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人武部军事科、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文旅广电局、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保靖分局、县市场监督管局、县商务局、县水利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红十字会、县公路养护中心、县住房保障中心、 县疾控中心、国家电网保靖供电公司、中国电信保靖分公司、中国移动保靖分公司、中国联通保靖分公司、中石化保靖分公司、中石油保靖分公司、保靖渝燃能源有限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根据工作需要,可增加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

县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由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2.2应急指挥机构职责

2.2.1指挥部

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预防预警和抢险救灾等工作。

2.2.2指挥部办公室

承担县指挥部日常工作;建立健全与县指挥部成员单位及相邻县(市)的联动协作机制;传达县指挥部的决定和指示,收集汇总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灾情和应急工作动态,督促、协调县指挥部成员单位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监测、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协调开展抗灾救灾的新闻报道和舆论引导;完成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2.3应急工作小组

预案启动后,县指挥部下设预测预警组、扫雪除冰组、交通秩序组、应急救援组、医疗防疫组、市场保障组、宣传报道组等 7个应急工作小组。各工作小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作战, 全力以赴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各项应对处置工作。

(1)预测预警组: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气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等部门参加。主要负责对即将发生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情况的预报和已发生灾情的监测工作,预测灾害对特定区域内的群众生命财产可能造成的威胁和损失。

(2)扫雪除冰组:由国家电网保靖供电公司、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等单位统筹牵头,在县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下开展全县城乡供电线路和道路扫雪除冰工作,确保全县正常供电、主要道路畅通。

(3)交通秩序组:由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湖南高速警察保靖大队牵头,相关部门配合。主要负责冰雪天气的治安秩序维护和交通指挥,落实疏导、管制、分流等相应的管控措施,保障主要交通干道的畅通与安全;负责协调抢险救灾物资调运;维护春运交通运输秩序等。

(4)应急救援组:由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人武部军事科、武警保靖中队牵头,各部门参加。主要负责组织相关专业力量,安排机关应急救援突击队,组织协调民兵预备役、武警、志愿者和社会各方力量,听从县指挥部安排对重点地段进行突击扫雪除冰,对危险区域的人员进行紧急救援和转移。

(5)医疗防疫组:由县卫健局牵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医保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疾控中心等单位参加。主要负责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和医疗救护工作,及时提供疫情监控信息和防控意见;组织医疗卫生人员赶赴灾区,开展医疗救援和卫生防疫工作,负责救灾药品、器械监管和供应。

(6)市场保障组:由县科工信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县商务局等单位参加。主要负责指导电力生产、供应和使用,协调成品油和燃气保障供应,及时掌握灾区群众的生活困难和需要,监测市场供求和价格动态,保障粮食、蔬菜、肉类、日用必需品等民生重要物资的市场供应,打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

(7)宣传报道组: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政府办、县融媒体中心等单位参加。主要负责新闻发布和报道工作;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众发布灾害发展趋势及防御对策相关信息;密切关注县内外舆情,加强舆论引导。

2.2.4指挥部成员单位

县政府办:汇总灾情和抗灾救灾工作情况,督促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单位对县委、县政府抗灾救灾重要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联系协调武警等单位参与抗灾救灾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承担县指挥办公室的各项日常事务和临时交办的工作;收集汇总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灾情情况;传达贯彻县指挥部的决定和指示,督促、协调县指挥部成员单位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监测、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县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受灾地乡镇政府之间的应急救援工作;加强预案管理,指导协调成员单位编制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子预案,并适时开展应急演练;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和安全生产监管, 指导、督促矿山、危化等企业做好防灾减灾工作,防范各类事故发生;负责提出救灾物资储备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灾民救助安置,做好灾后重建相关工作。

县气象局: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的监测、预报和预警信息发布;分析评估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危害,为抢险救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组织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科普知识宣传,提高群众防灾减灾和自救意识。

县委宣传部:制定新闻宣传预案,负责应急信息新闻发布的组织和管理,按照县指挥部的指令向社会发布应急预警信息;正确引导舆论,统一组织有关新闻单位及时跟踪报道应急处置和抢险救灾工作情况;协助开展灾害和突发事件预防、应急、自救、 互助等知识的公益宣传;负责全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故舆论管控工作。

县发改局:负责组织协调保障电力供应,协调电力企业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处置;负责统筹安排并督促落实灾后恢复建设项目及投资;做好灾后重建相关工作。

县科工信局:负责组织协调保障通讯通畅;协调有关工业企业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处置,督促做好园区、厂区及周边道路的扫雪除冰,防止次生、衍生灾害的发生;协调工业企业搞好市场供应,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的相关工作。

县住建局:加强对建筑工地扫雪除冰工作的督促检査;组织督促直管危旧公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维修加固,防止因灾坍塌;根据需要,协调做好建筑工地相关作业机械、人员的征调工作;指导督促县自来水、燃气的正常营运,加强供应设施的防冻、检査、维修、抢修等工作。建立救灾抢险应急小分队,加强设备设施的检查、维护、防冻、抢修等工作。

县住房保障中心:督促各物业及小区管理单位落实扫雪除冰工作和开展自救。

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制定城区扫雪除冰具体工作方案,统一指挥协调城区扫雪除冰工作,落实主城区主次干道、人行道和主要桥梁的扫雪除冰工作;加强扫雪除冰专业力量建设及扫雪除冰专业设备设施配备使用、维护管理;宣传发动、 监督检查沿街、沿路各单位按照环卫责任制的要求,落实扫雪除冰工作;适时组织清除树枝积雪,防止树木倒伏或折断伤人。

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养护中心:检査客运站场的扫雪及防冻安全工作,做好公交车辆雨雪冰冻天气的行车安全防范措施,保障旅客乘车出行安全;加强对出租车行业的监督管理;组织扫雪除冰突击队,配备相应铲雪机械,负责组织国道、省道和县乡道积雪路段的清扫除冰,主要桥梁坡道冰雪的清理,做好防冻、防滑工作;储备一 定数量的融雪剂,做好随时供给准备;负责加强航运船舶的安全监管,及时做好船舶停航、锚泊的安全监管,协调做好有关应急封航停渡工作,确保水上交通安全。

县公安局:负责市区公安自建的主次干道、重要节点视频监控与指挥部的信息共享;会同相关部门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期间的的社会稳定工作;依法打击盗窃、哄抢救灾物资和破坏防灾救灾工程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协助受威胁重点地段和区域群众的安全转移疏散。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冰雪天气的交通指挥,及时处理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道路交通事故;及时向指挥部反馈全县道路交通状况和积雪情况,并根据雪情、路况对部分道路实行交通管制, 做好交通指挥疏导;提醒过往车辆主动避让扫运雪人员,对造成伤害事故的按照规定及时处理;保障运送应急物资、人员的车辆安全通畅。

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保靖大队:负责本区域高速路段冰雪天气的交通指挥,及时处理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道路交通事故;及时向县指挥部反馈全县道路交通状况和积雪情况,并根据雪情、 路况对部分道路实行交通管制,做好交通指挥疏导;提醒过往车辆主动避让扫运雪人员,对造成伤害事故的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保障运送应急物资、人员的车辆安全通畅。

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保靖分公司:根据冰冻雨雪天气应对处置的实际需要,统筹规划,提升应对能力,在组织上、技术上、设备上、材料上做好充分准备,防患于未然,按相关规定坚守岗位。

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救灾需要,及时组织消防救援队伍担负抢险、营救人员及执行有关重大决策实施的任务。

县人武部军事科:根据需要,负责组织协调民兵参加扫雪除冰、抢险救灾、疏散转移安置灾民等工作。

县教体局:督促学校做好校区及门前道路的积雪清理;负责做好学生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防滑防冻常识教育、紧急情况下组织实施停课措施及其他紧急行动的配合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保障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加强特困人员供养机构的安全管理;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活动。

县财政局: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防、应对和救灾所需资金的筹集、下拨和监督管理;做好灾后重建的相关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监测预警、抗灾防御和灾后农业恢复生产的技术指导;组织实施低温天气动物疫情综合防控措施,组织调拨疫苗、消毒药品等应急防疫物资及调查核实农业灾情等工作。

县卫健局:负责做好全县卫健系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做好受灾地区和灾民安置点医疗救护、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及时提供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医疗卫生信息,预防、控制疾病的发生和流行。

县文旅广电局:负责督促景区在冰雪灾情发生时组织游客有序安全撤离,协调开放有条件的旅游景区作为应急避险场所;做好旅游设施受损情况调查统计和灾后重建工作。

县林业局:加强防灾减灾工作,做好林业受灾情况调査统计及灾后重建相关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组织技术力量、有关专家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引发的山体滑坡、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险情分析和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州生态环境局保靖分局:收集、分析、监测灾害对环境产生的影响,防范、消除因灾造成的环境污染;做好灾后重建相关工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对应急救援使用的食品、医疗器械开展质量安全监督、强制检验与计量管理;对市场活动和商品价格进行监督检查;釆集市场价格信息,分析预测市场价格走向,及时打击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负责督促、协调、检査城区农贸市场及其它市场的扫雪防冻和安全防范工作,特殊情况下依法釆取封市措施。县商务局:负责督促商贸、成品油经营场所、流通企业加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安全防范措施;督促指导相关企业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值班值守;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县水利局:组织协调各级水域及水库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监测、评估;搞好水源调度;做好农村饮水工程的防范工作,组织实施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重建。

县红十字会:通过红十字会向国内外发出救助呼吁,组织社会募捐筹集救灾款物,协助开展救灾救济工作;必要时组织红十 字会救援队参与灾区灾民赈济救援和物资发放工作。

国家电网保靖供电公司:负责保障电力供应,承担低温灾害天气电力基础设施维护、事故应急抢修;现场处置、抢险队伍支持,确保电力设施设备安全,供电畅通。

中国电信保靖分公司、中国移动保靖公司、中国联通保靖分公司:全力做好灾害期间的通讯保障;负责及时组织修复因灾损坏的设施设备,保障抢险救灾通信畅通。

保靖渝燃能源有限公司:负责保障燃气供应,承担低温灾害天气燃气基础设施维护、事故应急抢修;现场处置、抢险队伍支持,确保燃气设施设备安全,供气畅通。

中石化保靖分公司、中石油保靖分公司:确保成品油市场正常供应,必要时组织流动加油车对因灾滞留车辆进行燃料补充作业。

除上述责任部门和单位外,其余县级部门和单位要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及时响应,迅速做好各自办公区域、门前“三包”区域的扫雪除冰工作。

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部门职责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编制本级应急预案,并报县减灾委(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备案。

2.3专家组

县指挥部建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专家组,为预防和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提供决策咨询、技术支撑和工作建议。

3.预防预警与信息报告

3.1监测预警

气象部门要加强气象监测和预报,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发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警信息。发改、电力、交通运输、通信、住建、农业、林业等部门要根据气象部门的监测预警信息,分析预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可能对本行业造成的影响及危害,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3.2预防行动

每年11月下旬至次年3月30日为我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御警戒期。遇有特殊情况,县指挥部可视情提前或延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御警戒期。

各部门在防御警戒期要釆取有效措施,最大程度减少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1)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有关成员单位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的收集工作,研判灾害及其影响发展趋势。

(2)县气象局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信息进行研究分析,及时报告县委、县政府,通报相关部门。

(3)电力、交通运输、通信、住建、农业、林业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加强防灾减灾人员、装备、物资、资金等管理,落实灾害防御措施,建立和完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和处置工作机制。

(4)各基层组织、单位和社会公众按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警信息和应急防范的有关要求,积极做好防御工作,避免或减少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

3.3信息报告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各级各部门在组织抢险救援的同时,要收集汇总相关信息并按要求及时将本地、本行业(领域)的初步灾情上报县指挥部办公室,并做好信息的续报、终报工作。

信息报告的内容包括:发生时间和地点、影响范围、已造成的损失或影响、已经釆取的措施、发展趋势、下阶段工作措施及需请求解决的事项等。

4.应急响应

4.1灾害分级

按照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将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分为一般(IV 级)、较大(III级)、重大(II级)、特别重大(I级)四级。

4.1.1 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IV级)

出现以下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或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的灾害之一者,为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

(1)预计县内积雪深度在5厘米以上,或出现雨淞、冰凌或道路结冰,或日平均气温连续5天在0°C以下,且雨雪天气持续。

(2)造成境内公路运输受阻或中断,对居民出行产生较大影响。

(3)造成境内电力设施破坏,对本地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威胁。

(4)造成境内主要城镇城区交通或供水中断,气源供应紧缺, 或者粮、油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异常上涨,影响居民基本生活。

4. 1.2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III级)

出现以下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或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的灾害之一者,为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

(1)境内积雪深度在10厘米以上,或出现直径5毫米以上的雨淞、冰凌或道路结冰厚度在1厘米以上,或日平均气温连续 8天在0°C以下,且预计雨雪天气持续。

(2)造成境内高速公路或国道省道严重受阻或中断,致使交通运输严重受阻或中断,大量旅客滞留,产生较大社会影响。

(3)造成境内电力设施较大范围破坏,对本地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较大威胁。

(4)造成城区大范围交通或供水、供气中断,或造成某镇(乡)境内粮、油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异常上涨,对居民基本生活产生较大影响。

4.1.3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II)

出现以下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或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的灾害之一者,为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

(1)境内积雪深度在20厘米以上,或者出现直径在10毫米以上的雨淞、冰凌或道路结冰厚度在2厘米以上,或日平均气温连续10天在0°C以下,且预计雨雪天气持续。

(2)造成境内高速公路网、重要国省道干线中断,24小时无法恢复通车的;致使县内或与县外交通运输受阻或中断范围较大,大量旅客滞留在县内或高速公路上,或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公共场所堵塞道路通行,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3)造成县内电力设施较大范围破坏,全县电网减供负荷达10%以上、30%以下,对工农业生产和群众生活造成重大影响。

(4)造成县内城区或部分乡镇的交通或供水、供气中断;或者造成全县较大范围粮、油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异常上涨,对居民基本生活产生重大影响。

4.1.4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I级)

出现以下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或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的灾害之一者,为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

(1)境内积雪深度在30厘米以上,或持续3天以上积雪深度超过20厘米,或者出现直径在20毫米以上的雨淞、冰凌或道路结冰厚度在3厘米以上,或者日平均气温连续12天在0°C以下,且预计雨雪天气持续。

(2)造成县内国家高速公路网中断,48小时无法恢复通车的,县内主要车站无法正常运行, 大量旅客滞留在县内,或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公共场所堵塞道路通行,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3)造成县内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全县电网减供负荷达30%以上,对全县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

(4)造成县内城区大范围的交通或供水、供气中断;或者造成全县大范围粮、油等基本生活必需品脱销,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严重影响居民基本生活。

上述数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4.2分级响应

4.2.1 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IV级)

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由县指挥部启动应急响应,领导、指挥、组织全县的应急处置工作。

(1)县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防范和应对工作。气象部门通报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监测和预报情况,发改、公安、交通运输、电力、通信、住建、农业、林业等部门结合实际,提出防御对策。

(2)县指挥部办公室、主要成员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做好县指挥部指示、决策的传达,以及灾情和工作信息的收集汇总。

(3)各级各部门及时动员部署灾害防范和应对工作,及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巡查电网、通信、地质灾害隐患点,组织人力、物力抢险救灾。

4.2.2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III级)

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由县指挥部启动应急响应,领导、 指挥、组织全县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1)县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防范和应对工作。气象部门通报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监测和预报情况,发改、公安、交通运输、电力、通信、住建、农业、林业等部门结合实际,提出防御对策。

(2)县指挥部办公室做好县指挥部指示、决策的传达以及灾情和工作信息的收集汇总;调配抢险物资,协调救援力量,支援灾区抢险救灾;协调新闻出版广电部门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灾害防御信息以及政府应对灾害的工作情况,引导公众主动、积极防灾抗灾。

(3)各级各部门及时动员部署灾害防范和应对工作,及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对电网、通信、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査,组织人力、物力抢险救灾。

4.2.3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II级)

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由县指挥部启动应急响应,领导、 指挥、组织全县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1)县指挥部指挥长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防范和应对工作。气象部门通报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监测和预报情况,发改、公安、交通运输、电力、通信、住建、农业、林业等部门结合实际,提出防御对策。必要时,县指挥部向灾害发生乡镇派出工作组,指导抗灾救灾工作。

(2)县指挥部办公室做好县指挥部指示、决策的传达以及灾情和工作信息的收集汇总;调配抢险物资,协调救援力量,联系武警、民兵等救援力量支援抢险救灾;协调新闻出版广电部门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灾害防御信息以及政府应对灾害的工作情况,引导公众主动、积极防灾抗灾。

(3)各级各部门及时动员部署灾害防范和应对工作,及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对电网、通信、供水、供气、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组织人力、物力抢险救灾。

4.2.4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I级)

由县人民政府报请州人民政府批准启动应急响应。县指挥部在州应急指挥机构的指导下,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4.3应急处置

4.3.1先期处置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开展抗灾救灾行动。重点做好电力、通信、市政等设施维护和抢修,地质灾害点、易损工程巡查,交通畅通安全和市场供应保障,农业减灾和卫生防疫等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4.3.2处置措施

(1)气象监测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动向;增加观测次数,提高分析预报和预警预报频次,及时向县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和通报监测信息。

(2)人员转移安置

各级各部门组织力量转移居住在危险地区的群众,民政等部门做好应急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等工作。必要时,可依法征用学校、体育场馆等场所用于转移人员的安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高速公路服务区、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人员大量滞留的,各级各部门应适时开设避灾(避险) 场所,疏散安置滞留人员,提供必要的基本生活保障。

(3)医疗卫生救助

卫健部门迅速组织医疗卫生机构救治因灾受伤人员,为因灾伤病人员、临时转移安置人员和滞留旅客提供必要的公共卫生服务,对因灾受损人群、滞留旅客等进行心理干预,对灾区进行消毒、疫情监控,防止疫病传播、蔓延。

(4)交通疏导

交通运输部门对因灾受损国、省、县、乡道进行应急抢通和养护管理,确保交通大动脉畅通;住建部门开展城市道路除雪除冰行动,确保城市主要道路通畅;公安交警部门加强与交通、高速公路经营单位、气象等部门的配合,做好交通分流组织工作, 确保运输正常。

(5)基础设施抢修

交通运输、电力、住建、通信等部门组织应急抢修队伍,及时抢修因灾受损的公共设施,尽快恢复各类公共设施基本功能, 最大限度满足抢险救援和居民基本生活需要。

(6)社会治安维护

公安部门加强灾区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做好重点部位警卫和人员聚集场所的秩序维护,特别要做好人员大量滞留的高速公路服务区、车站等交通枢纽的治安秩序维护。依法严厉打击盗 窃、哄抢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救灾物资、破坏抢险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稳定。

4.3.3扩大应急

当灾害影响无法得到有效控制,或超出本县应急处置能力范围的,县指挥部可报请州指挥部及其有关部门给予指导和支援。

4.4社会动员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的统一部署安排,依据社会援助制度,鼓励和动员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参与抗灾救灾,为抗灾救灾提供物资、资金、技术支持。必要时,可依法征用社会车辆、物资等投入抗灾救灾工作。

4.5信息发布

县指挥部会同县融媒体中心,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客观、准确地发布低温雨雪冰冻灾情及应对工作情况。相关职能部门结合职责分工,通过有效途径向公众发布信息。

运输企业和公安交警部门应釆取定时、滚动播报的方式发布交通运输信息,增加咨询热线和人员,为公众出行提供服务。必要时,县指挥部办公室协调有关部门和电信运营企业,汇集各方交通信息,依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县广播电视台及其他新媒体或手机短信发布信息。

4.6应急结束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启动 应急响应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决定并宣布应急结束。

5.善后处置

5.1总结评估

县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的起因、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以及预警预防、应急处置、应急保障、 恢复重建等进行全面、深入地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上报县委、县政府。

5.2恢复重建

受灾地区乡镇人民政府及时统计汇总灾害损失,编制灾后重建规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尽快恢复当地生产和群众正常生活秩序。

应急管理、发改、水利、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加强对灾区恢复重建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协助地方政府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积极争取和及时下拨恢复重建资金。

电力、交通运输、住建、通信等部门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电力设施、交通设施、市政设施和通信基站,尽快恢复其正常运行。

5.3保险理赔

保险公司依法及时做好灾后保险理赔和给付工作。气象等部门为保险企业的保险赔付工作提供灾情鉴定等服务。

6.应急保障

6.1队伍保障

县、乡镇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组织和成立道路抢险、电力抢修、除险加固、管网抢修、人员搜救等专业应急抢险和救援队伍,作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的突击力量,确保应急抢险和救援行动的有效实施。武警、民兵预备役人员按照军地协调机制积极支援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和抢险救灾,协助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除雪除冰、人员转移安置和基础设施抢修等应急抢险行动。

6.2资金保障

财政部门要合理安排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和抗灾救灾所需资金,并及时拨付到位。

6.3基本生活保障

发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对居民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的监测监管,及时査处价格违法行为,必要时依法依程序釆取价格干预措施,维护社会稳定。商务、科工信、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市场供应紧张的生活必需品,釆取增加生产、动用储备、外地调运等多种手段,平抑市场价格,确保居民正常生活。住建部门加强城市供水、供气等市政管网维护,确保居民用水用气的正常供应。

6.4物资装备保障

各乡镇各部门尤其是交通运输、住建、电力等部门按照“分级储备和管理、统一调配、合理负担”原则,加强并督促有关企业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救援和抢险救灾的专用物料、器材、 装备、工具等的储备,建立物资装备数据库和更新管理制度。发改、科工信等部门组织协调煤炭、电力、石油、盐业等企业,确保煤、电、油、盐等物资的市场供应,特别要做好抗灾救灾、应急救援所需电力的供应保障工作。

6.5交通与通信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运力,优先保障受灾群众的转移以及救灾人员、物资的运输;通信管理部门组织协调电信运营企业做好应急指挥通信保障工作。

6.6医疗卫生保障

卫健、农业农村等部门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治,预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7.监督管理

7.1宣传、培训与演练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短信)、互联网等媒体,向社会公众宣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防和应对知识, 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和应急处置业务培训,适时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升全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7.2责任追究

对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 或迟报、漏报、瞒报、谎报重要情况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附则

8.1预案管理与更新

县应急管理局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提请县人民政府修订完善本预案。

县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根据本单位职责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和保障行动方案,报县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8.2预案制定与实施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93号(编号9)(2021年保靖县应急管理局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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