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县人民政府-保靖县2023年从县外在编教师中选调教师回保靖工作公告

保靖县2023年从县外在编教师中选调教师回保靖工作公告

来源:湘西自治州保靖县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3-07-31 字体大小: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调34名县外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回保靖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用人标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选人原则。

二、选调对象

参加选调的教师应是外县市在编在岗教师,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保靖县户籍;父母或配偶在保靖县工作;向往保靖生活,愿意为保靖教育事业发展做贡献。

三、选调职数

选调岗位及职数详见附件1。

四、选调方式

本次选调教师采取“笔试+面试(说课)+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40%+考核10%=综合成绩。不设置开考比例,按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开考。

五、选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为人师表,身体健康。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8月5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或户口簿上的出生时间为准。

3.在工作县市已满服务年限,特岗教师需转为正式在编教师。

4.报考小学教师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获小学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教师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初中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报考高中教师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获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职专教师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获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或具有相应的职业技师资格证。

5.近三年年度考核结论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违法违纪受党政纪处分在影响期尚未解除或正在接受组织审查调查的;近三年内违反职业道德或工作纪律被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受到行政、党务处分的;经人民法院决定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选调程序

1.发布公告。选调信息将通过保靖县人民政府网教育信息栏目、保靖县教体系统工作管理微信群和县教体局机关公示栏等形式对外发布。

2.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8月5日—8月6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保靖县教育和体育局11楼1116会议室

(3)资格审查:参加选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2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自行下载填报《保靖县2023年从县外在编教师中选调教师回保靖工作报名表》(附表2)到指定地点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表》中“同意报考意见”栏需工作单位、主管部门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

(4)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8月8日下午15:00—18:00到保靖县教育和体育局组织人事股1110室领取准考证。

3.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包括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科目为一科,满分100分(公共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公共知识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等,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从事相应学科教学所必备的基本知识。本次选调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4.面试

(1)面试对象:笔试成绩须达60分方可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入围对象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2)面试方式:面试采用“说课”方式,面试对象现场抽取说课内容。在考生说课前安排了30分钟备课时间,说课时间为10分钟。面试结束,当场向考生本人公布面试成绩。

(3)说课内容:说课教材为本县各学段现行使用的教材,说课内容由专家评委随机抽签选定。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将在保靖县人民政府网教育信息栏目进行公示。

5.考核。根据笔试、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该岗位选调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未形成有效竞争岗位的,面试成绩须达70分方可进入考核环节。考核对象提供考核材料截止时间以公示考核对象所规定的时间为准。考核成绩将在保靖县人民政府网教育信息栏目进行公示。

6.体检。根据笔试、面试、考核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末位报考对象的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笔试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若笔试的专业成绩又相同,则按专业知识最后一道题的得分多少确定体检对象;若再相同,则往前一道题依次类推。体检标准参照本省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对象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调入,空缺的岗位则从同一岗位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最多不超过两次。

7.选岗。入围选调对象按学科类别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选岗,选岗时间另行通知。

8.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入围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调入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9.办理调动手续。拟选调人员将在保靖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七、工作要求

1.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对象须对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及个人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与选调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选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选调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在选调过程中,工作人员不按规定和程序开展选调工作的,由相关部门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保靖县2023年从县外在编教师中选调教师回保靖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保靖县2023年从县外在编教师中选调教师回保靖

工作职数表

2保靖县2023年从县外在编教师中选调教师回保靖

工作报名表

3.保靖县2023年从县外在编教师中选调教师回保靖

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保靖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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