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县人民政府-保靖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

保靖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6-26 字体大小:

保教体通〔2023〕41号

各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3〕19号)、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州教体发〔2023〕9号)精神,按照“自愿报名、择优录取、公费培养、定向定期服务”的原则,2023年我县继续实施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工作。现就做好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全县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专项计划由县教体局统一组织领导,县教体局教师股、基教股负责具体实施。县教体局成立2023年保靖县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专项计划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国平   县教体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彭  菲   县教体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马加敏   县纪委监委驻县教体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县教体局党组成员

贾胜标   县教体局党组成员、县教体局副局长

吴坤伟   县教体局总督学

成员:滕建斌   县教体局基教股股长

梁建强   县教体局教师股负责人

二、招生计划

(一)招生计划种类

根据县申报,我县招生计划均为普通招生计划,计划来源均为省级计划,按照“从县市招生、回县市就业”的原则设置,培养类型有2种:本科层次小学教师、本科层次小学男教师。

(二)招生计划规模、招生学校及招生专业

经省教育厅核定,2023年保靖县初中起点公费师范生专项培养计划共计20人。

1.本科层次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计划:10人。招生学校:湖南第一师范学院、长沙师范学院、湖南城市学院。招生专业:小学教育(全科型)。具体招生指标见附件4。

2.本科层次小学男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计划:10人。招生学校:湖南第一师范学院、长沙师范学院、湖南城市学院。招生专业:小学教育(全科型)。具体招生指标见附件5。

三、培养模式

(一)本科层次各类教师采用二·四分段的培养模式。

学生入学后前2年注册中职幼儿保育专业学籍。中职阶段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培养学校颁发中职层次幼儿保育专业毕业证书。同时,参加当年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考试成绩达到省当年划定录取分数线的,经正式办理高考录取手续后升入本科层次学习4年,招生计划纳入当年全省普通高校本科招生计划。本科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培养学校颁发四年制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对于当年参加了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考试成绩未达到省当年划定录取分数线的学生,原签订的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终止,培养学校不再进行后续阶段培养,学生自谋职业。

四、培养经费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15号),省级项目计划所需培养经费由省与县市财政按7:3比例分担。

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以下简称“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和军训服装费免缴,其所需费用由财政公费承担;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奖助学金等资助政策,在资助政策规定的范围内与其他在校生享受同等待遇。

五、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年龄未满18周岁(2005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2.热爱祖国,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3.具有招生来源计划所确定的保靖县户籍,且为2023年应届初中毕业生。

4.参加我州中考,且考生中考总成绩不低于招生当年保靖县公布的相应的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

5.身体健康,体检合格。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执行。

(二)其他条件

热爱基础教育事业,自愿报考初中起点乡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以下简称“公费定向师范生”),且保证毕业后服从保靖县教育行政部门的安排:普通计划本科层次小学教师、小学男教师在保靖县县以下乡村小学任教。

六、招生办法、程序及相关政策

1.招生办法。详见《2023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办法及程序》和《2023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相关政策说明》。其中,实施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的培养类型,在生源条件充足的情况下,男、女生录取比例原则上均不低于40%;在生源条件不足的情况下,按实际情况执行。

2. 操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6月10日,公布招生政策,县、学校进行政策宣传;

7月1日,中考成绩发布,确定乡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公示;

7月2—5日,组织考生报名(考生中考成绩应达到保靖县录取控制分数线,并按附件1携带相关报名资料)。保靖县户籍在湘西州范围内就读的考生到保靖县教体局教师股报名);

7月6日,上报《2023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报名考生信息表》(附件6)并公示;

7月7日,州教体局审定报名考生名单,核实报名考生中考成绩;

7月8日,确定体检考生名单并组织体检;

7月10日,上报《2023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预录取考生名册》,预录考生高中阶段志愿将被锁定,不再参与高中、中职学校录取;

7月14日,完成《协议书》(由省教育厅分项目计划来源分培养类型分培养层次分培养学校分招生计划种类统一发布);

7月17—18日,上报预录取考生资料。

七、工作要求

(一)湖南省初中起点各类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工作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领导,保靖县教体局和有关学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北京师范大学“优师计划”师范生的回信精神,充分认识实施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的重大意义,精心谋划组织,加强统筹协调。各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要成立专门工作班子,明确相应的工作人员与工作职责,结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方案,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信息和咨询联系方式,切实做好招生宣传工作,确保我县2023年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录取工作平稳顺利,确保下达的招生计划全面完成。

(二)严格按规定做好招生录取工作,做到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公开,保证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平稳实施,招生录取程序规范,各环节工作严谨、细致、准确,预录取、录取公平公正。严禁擅自变更招生来源计划,严禁提前签订《协议书》,严禁以各种名义进行乱收费。对违规招生所预录取的考生,省教育厅将不予录取,已录取的公费定向师范生取消录取资格,并根据责任划分,核减相关县市下一年度的招生计划,依法依规追究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要深化与培养学校的协调合作,加强对本县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的师德养成和学业情况的跟踪管理,促进公费定向师范生专业成长。

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

附件:

1.2023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办法及程序

2. 2023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相关政策说明

3. 2023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

4. 2023年保靖县初中起点本科层次乡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省级项目计划招生来源计划表(分县市分专业)

5. 2023年保靖县初中起点本科层次乡村小学男教师公费定向培养省级项目计划招生来源计划表(分县市)

6. 2023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报名考生信息表

保靖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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